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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医学院2022年下半年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南昌医学院2022年下半年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省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22】6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我省高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理论课程。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按照《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资函〔2020〕3 号)文件执行,其中非在编临床教学人员须在人社部门备案,具备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可申请认定内地(大陆)高等学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经任教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合格。

2.申请人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3.申请人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学科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5.申请人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3.社会人员。

4.高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5.在高校设立的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工作人员。

6.在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大专班教学任务的工作人员。

二、个人报名和网上填报

1.凡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于10月8日9:00—10月12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报名时勾选“江西省教育厅”为认定机构,勾选本人任职的高等学校为南昌医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为南昌医学院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其后果由申请人负责。尤其注意个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填、担任职务填写学生、教师或者医生,认定学科不能选择一级或者二级学科大类等。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上传;《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

5.请仔细阅读附件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学校将在10月13日-10月17日完成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

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材料不齐全的,经人事处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未补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20日—10月21日

2.现场确认地点:小蓝校区人事处办公室(2号实训楼510)。

3.现场确认应审核并收齐以下申报材料:

(1)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申报系统中显示“待审核”的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2)最高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扫描原件发电子版);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扫描原件发电子版)

(4)《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扫描原件发电子版),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登记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的,还应提供《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使用黑色记号笔写上部门+姓名)

(6)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附件4)

(7)教务处出具的2021年9月至2023年1月三学期教学任务材料(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为思想政治教育,其教学任务材料可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A4纸打印出来,用荧光笔将本人担任课程标出,需教务处盖章后提交纸质版,并扫描电子版。

辅导员担任的除课程表之外的课时,如为学生上党课、培训课等课时,可由学生工作处开具课时证明(附件3)。

(8)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模板打印,填写基本信息,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一寸照片,按时在学校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后,由医院统一转交人事处)。

申请人将以上所有原件材料复印、扫描成PDF格式,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报名号”+ “申请人姓名”,文件名称为各类材料名称,如工资表、课表等),将电子材料发至人事处邮箱。并将所有材料装进一个档案袋,将行政许可材料清单贴于档案袋封面,标注学校名称、申请人姓名交人事处刘媛。

五、体检

学校将在10月19日前统一安排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医院另行确定。体检完毕后,由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回人事处,本人无需自取。

六、专家认定

人事处在10月24日前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对申报人员教师资格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七天。

七、上报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下发认定文件。人事处将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于11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八、证书打印

省教育厅统一在江西教育网上公示,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人事处按照规定时间到省教育厅领取证书编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九、材料归档

认定工作结束后,人事处将申请认定材料和相关电子数据归档保存。

十、工作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办法开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质量,指导本部门申请人做好网上报名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二)申请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不实的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刘媛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省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辅导员课时证明表

附件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附件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6:关于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事处    

2022年9月27日